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披露  >  财务报告

甘肃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2-25    作者:    来源:  总浏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我会是省政府1985年10月正式批准成立,2007年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隶属省残疾人联合会,单位性质是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

主要职责是扶持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实施康复、助听、助行、助困、助学和临时帮扶等项目,开展资助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就业和文化生活等公益活动,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水平和身体状况,提高生活质量。

二、机构设置

我会内设4个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项目部、信息技术部和财务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50.3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6.36万元,增长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50.3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6.36万元,增长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9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6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3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78.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36万元,增长8.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消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0.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期间调研及检查评估的差旅支出逐年增加。

4.培训费0.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2万元,下降44.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5.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6.2022年预算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2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0.9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 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99.05万元(业务用车2辆,已足额计提折旧,净值为0)。2022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约为3.9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等。

(五)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基金会和理事会工作经费

项目概况:实施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助残项目,主要有集善工程助听行动、集善工程—(奥智·悠济)助听行动、“集善扶贫健康行·三星爱之光”眼病项目、鸿星助力衣路有爱项目、苏爱无疆-鼠神经因子项目、健康甘肃-关爱风湿患者项目、集善扶困健康行精神救助项目等。

立项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甘肃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

实施主体:甘肃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施计划:按照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求,妥善实施各项康复、助听、助行、助困、助学和临时帮扶等项目,向基层残疾人服务组织捐赠辅具、轮椅、助听器等设备,改善听力残疾人和困难群众的听力状况,捐赠眼病治疗资金、服装、日化用品等生活物资,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水平和身体状况,提高生活质量

年度预算安排:72万元

预期总体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捐赠助听器、轮椅、眼病治疗资金、康复补贴、生活用品等物资,改善我省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让广大残疾人更好的融入社会,助推我省残疾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促进残疾人慈善公益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2021年我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财务制度,按要求开展考评工作。对项目实施的完成情况、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客观的考核,根据绩效考评内容、指标和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做到公开、公正,确保绩效考核的真实有效,采取定量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综合效益。

2.绩效运行监控。2021年绩效运行监控期间,我会分别在6月和9月期间,对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各项绩效指标达标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上报主管单位,确保全年绩效目标的顺利达成。

3.绩效评价。2021年,我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有序推进支部各项活动开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总体目标和全省残疾人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了扶助残疾人的康复、扶贫、助听、助困、助学等公益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帮助一大批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改善了生活、学习和身体状况,提高了生活质量,受到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省残联、捐赠企业和受助残疾人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2021年度我会投入财政拨款144.02万元,按照预算要求严格合理控制成本,妥善完成本年度工作。主要实施13项助残公益项目,获得中基会和企业单位捐赠支出4900余万元,捐赠物资涉及生活日用品、食品、衣物、残疾人辅助器具、医疗救助资金和残疾人家庭发展扶持物资等;财务管理方面,按照财政要求合理控制三公经费,规范使用资金,严格控制资产配置;党建工作方面,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学习常态化发展,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主题,开展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党章、党规、党纪、条例和慈善法、基金会业务工作知识的学习,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资金募集和公益项目实施工作,让更多的残疾人享受到项目的福祉。

2021年我会主要实施了集善残疾儿童助养项目、集善扶贫健康行眼病项目、防疫物资捐赠项目、集善扶贫健康行精神救助项目、集善温暖揽胜助残项目、瑞声达助听器捐赠项目、江西悦迪助听器捐赠项目、奥智悠济助听行动项目、澳门基金会助听行动项目、鸿星助力衣路有爱项目、阳光伴我行儿童轮椅项目等十几项项目,开展资助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就业和文化生活等公益活动,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水平和身体状况,提高生活质量。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7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5、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6、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28、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9、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0、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1、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3、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4、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附件:1.甘肃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2.甘肃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和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