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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执行情况简介

时间:2020-09-16    作者:     来源:网络  总浏览:

为帮助脑瘫、肢体等残疾儿童解决出行难等问题,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提高生活水平,2019年我会实施中基会“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共接收中国残基会900辆LT14(其中含海绵头靠组、脚套组500辆)儿童轮椅和50套备用塑胶轮子。我会认真组织开展了实施工作,各项目执行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于2020年7月31日完成全部项目任务。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强指导监督。2019年5月14日,我会接到中国残基会捐赠的900辆LT14(其中含海绵头靠组、脚套组500辆)儿童轮椅和50套备用塑胶轮子后,立即召开项目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结合摸底和各地申请情况,确定金昌、酒泉、张掖、武威、天水、平凉、定西、陇南市及甘南州和金塔、临洮县、兰州市城关区残联等12个市县残联为项目执行单位(其中50套备用塑胶轮子发放到张掖、武威和定西市残联),并于2019年“助残日”之前将捐赠物资全部发放到各执行单位。同时,加强了项目监管工作,要求各执行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发放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严格管理儿童轮椅,确保残疾儿童真正受益。

(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效益。各执行单位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和受助对象确定工作,使有需求的贫困脑瘫、肢体等残疾儿童及时得到扶助;均指派专人负责儿童轮椅的接收和发放工作,把轮椅及时送到了每一位受助残疾儿童的手中,并认真介绍轮椅的使用方法。为确保儿童轮椅正常、安全使用,工作人员留下联系方式,随时帮助受助儿童解决轮椅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增强了项目实效。

(三)广泛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为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残疾人良好风尚的形成,各执行单位以“助残日”为契机,在当地举行捐赠仪式,现场向残疾儿童发放轮椅,并组织新闻媒体对中国残基会、明门集团关爱残疾儿童的善举,以及实施项目的重要意义进行大力宣传,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当地政府和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广泛好评。

(四)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回访和总结工作。2019年8月7日至8日,我会派员陪同第三方评估机构赴兰州市城关区和武威市凉州区对项目进行回访调研,充分了解项目执行情况、评估项目效益。通过走访项目受益对象、与受助机构进行座谈等方式,为项目下一阶段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自我评价

(一)在项目执行中,我会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不断加强检查和回访工作力度,真实掌握和了解了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及时督促执行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开展实施工作,先后四次派员赴各地入户回访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及时协调执行单位帮助受益人解决儿童轮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了项目实效。

(二)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影响,项目在后期总结阶段各执行单位材料上报方面存在拖沓现象,今后我会将认真总结经验,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项目工作保质按期完成。

三、项目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自2011年在我省实施以来,效果显著,帮助我省一大批脑瘫等残疾儿童家庭解决了“出行难、护理难、负担重”问题,增强了家长坚持给孩子进行康复训练的信心,提高了康复效果,深受残疾儿童及其家长的欢迎,儿童轮椅功能齐全、科技含量高、操作简便易学,适合脑瘫等残疾儿童的需要,我会将做好后期受助儿童的筛查工作,为下一阶段儿童轮椅项目的实施打好基础,为更多的残疾儿童创造条件享受项目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