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使用对应的会计账薄。
二、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准确登记各类总账及明细账,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
三、认真审核报销的原始票据,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开支拒绝受理。
四、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档案的装订、整理和保管工作。
五、按时编制并上报各种财务报表。
六、出具年度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撰写年度财务报告上报理事会,并对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做出原因分析,计算出变动百分比例。
七、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每年审计工作,配合做好省民政管理部门年检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