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做出的决议(决定),和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的行文、传达、落实。
二、负责会级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督办。
三、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办理省民政管理部门年检工作。
四、负责本会人事、文秘、档案、外事和资产管理、行政后勤、安全等工作。
五、负责理事的会籍管理,办理入、退会手续。
六、了解掌握理事情况,组织理事开展交流、考察、调研及培训活动。
七、负责捐赠物资的接受、保管和发放工作。
八、负责本会募集资金的组织和资助工作。
九、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