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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同管理办法

时间:2020-12-22    作者:     来源:网络  总浏览:

    为规范本会合同管理,预防协议纠纷,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本会各部门在开展公益活动中设立的捐赠(资助)协议文本,及经济行为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以本会名义签署的经济合同。 

   (二)本会合同管理遵循法人授权、部门承办、归口管理、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三) 办公室是合同主管部门,负责合同归口管理。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订立合同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尊重捐赠方意愿的原则,不得以部门名义与其他单位订立合同。

   (四)捐赠(资助)协议、经济合同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没有预算的合同经费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五)本会印章为签订公益项目捐赠(资助)协议和经济合同文本的统一专用章。

    二、合同订立

   (一)签订公益项目的捐赠(资助)协议,应当采用本会规范文本(附后)

   (二)承办捐赠(资助)协议和订立经济合同,要严格把握合同(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并要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资质、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不得出现差错。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承办合同(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要全面负责,因把关不严给本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要对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给予处理。

    三、合同管理

   (一)合同(协议)依法订立后,承办部门负责合同(协议)的全面履行,并承担合同(协议)变更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有关事项。

    (二)建立合同(协议)验收和反馈制度,项目部负责组织验收和反馈,并定期将合同(协议)的履行情况整理送交办公室、财务部,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捐赠方。

    (三)建立捐赠(资助)协议文本和经济合同存档备查制度,办公室统一管理公益项目捐赠(资助)协议文本和经济合同。合同(协议)订立后,办公室留存一份存档,财务部留存一份作为付款凭证。

    四、程序和手续

    (一)承办公益项目捐赠(资助)协议的基本程序如下:

 1、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谈判,形成协议文本;

     2、填制《甘肃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协议审签单》,并附相关文本;

     3、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分管理事长;

     4、理事长或其授权委托的副理事长签订协议;

     5、办公室在协议文本上用印,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二)涉及对外采购等确需签订经济合同的,应参照以上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