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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0-12-22    作者:     来源:网络  总浏览: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工作,保证我会各项经费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省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本会财务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会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和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二)认真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省上相关规定,严格预算和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和资产的安全。

(三)财务部负责财务预决算项目资金、物资和日常财务预算等业务。设置专职的、具有会计上岗资格的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四)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制度给本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要给予处理。

二、预算管理

(一)财务部应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预算,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二)各部门应按照会里的统一安排做好部门预算,在每年末将下一年的经费预算报财务部审核、理事长审批后,交财务部备案、理事长办公会议审定。

(三)对列入预算的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各部门应当及早组织实施,认真落实,不得拖拉。

三、收入、支出管理

(一)财务收支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省上相关规定,严格审批制度,确保业务往来和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二)本会收入应当合法合规,要按照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财务处理,不得截留收入和挪用资金,严禁将收入作为往来资金入账。收取各项业务收入,均要开具票据。

(三)加强支出管理,费用开支要严格审批、严格控制,不得超预算开支,不得公款私用。对于违反费用开支规定的,财务部有权拒付并负责向主管理事长报告。

(四)所有支出,均要经过财务负责人和理事长审批后支 付。五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要经过支委会或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财务部下发通知,财务部据此通知予以支付。

四、现金、银行存款管理

(一)现金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得坐支、套取、挪用现金,不得设立小金库。库存现金不得超额,不得以白条抵库。

2、加强现金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现金收付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福利、津贴费、劳酬费、奖励费、差旅费等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支付,以及金额在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开支和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此之外,本会业务一律通过开户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收入的现金应当于当天送存银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放入保险柜妥善保存。

(二)银行存款管理

1、认真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结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各种银行结算业务。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账;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2、建立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应及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并于每月末作出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的要查明原因并及时清理,对账账不一致的应尽快解决。

3、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出纳要逐笔登记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4、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五、公益事业费用支出审批

(一)加强对公益事业支出的监督,要把捐赠项目落到实处,使受助残疾人真正受益。工作人员在公益事业日常费用支出时,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要完备财务报销手续,公益事业支出时发票信息要真实、详细、全面;捐赠项目名称要与资助协议项目内容一致,附件要详实、齐全。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

(三)公益事业支出报销的流程为:

1、报销人填写报销单;

2、将报销单与合法票据及领导审批的相关报告粘贴整齐,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

3、交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和理事长审批;

4、到出纳处报账。

六、借款审批和票据管理

(一)借款审批

1、工作人员因业务需要借款时,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2、报财务负责人和理事长审批后,须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3、所有借款都要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二)票据管理

1、财务部要按照规定到省财政厅办理会费票据准购证、捐赠票据和往来票据发票准购证。要按规定使用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代他人开具票据和买卖票据,不得相互串用票据。

2、发票(票据)实行专人负责领购、保管,并建立票据登记簿。要全面、如实地登记和反映所有票据的入库、使用、销号、结存情况,严防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3、填写发票时,要真实无误地反映业务活动具体内容,不得弄虚作假。

4、若票据丢失,当事人应及时报告理事长,并经查证后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处理。

七、财务报告编制与财务分析

(一)严格按照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编制、报送财务报表,并进行财务情况分析。

(二)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和财务说明。

(三)编制财务报告必须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编报及时;各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对应、准确。

八、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严格按照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和预算办理,减少闲置和浪费。

(二)财务部和办公室共同管理固定资产,并要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三)接受赞助、捐赠的固定资产,要办理登记、入库手续,计入固定资产账,由办公室、项目部统一管理。

(四)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固定资产超过使用期限并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经秘书长、理事长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提取折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办理。

九、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要按照归档要求,将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二)会计档案要有专人负责保管,要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出纳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三)会计人员离任,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