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信息管理,及时传递残疾人福利事业相关信息,实现本会创建公开、透明、高效率、高公信力的一流基金会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本会信息宣传部为网络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网站日常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进行网络信息和工作简报编辑、审核、发布、印发,并向上级机关报送。
(二)信息宣传部设信息员,负责网站的管理维护、信息收集汇总、栏目设置、内容更新,以及在网上、工作简报上披露信息。要严格执行本会信息审批制度,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三)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向信息宣传部提供及时、准确、详实的信息,并于信息宣传部汇总报道,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绩效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原则及内容
(一)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为:真实、准确、及时、高效、公开。
(二)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募捐活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日常动态信息等。信息披露内容分为定期、即时和重大活动披露的信息。
定期披露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相关政策法规、募捐活动、项目实施情况、日常动态、重大决策、公告通知、工作动态、年度工作报告、工作年检相关下载信息等。
即时披露的信息包括:新闻和活动信息、项目实施信息、募捐公告等。
重大活动披露的信息包括:接收捐赠的款物数量、来源和使用情况。
三、信息披露时间及形式
(一)信息披露时间,包括日常性披露时间和即时性披露时间。日常性披露信息,应定时披露本会日常性工作动态、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即时性披露信息,应对重大事件的公告、处理及救灾款物使用情况,采取动态方式及时向社会披露,并视情况披露后续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应按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对外披露。
(二)信息披露主要形式是,通过年度报告书、本会网站、工作简报等形式披露,并在本会网站上发布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公告、项目开展情况等。
(三)信息审批
1、严格审批程序,涉密及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网披露。
2、各部门报送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信息宣传部,信息宣传部负责人初核,呈秘书长复核后理事长签发。
3、对拟发布的信息,信息披露人员按照发布审批流程,确认信息无误后在本会网站上和工作简报上披露。